唏嘘了一会,林筝才点头赞道:“大哥,你决定组建商队前来京城跑商是再好不过的,俗话说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从凤头沟到京城足有千里之遥,有了这一趟跑商经验,和累积的财富,凤头沟肯定会有所大变化,这也算是给乡亲们寻了一条发财的路子。”
陈大松点头说道:“我便是这般想的,商队中其他的人倒罢了,村长的儿子张智成,我看是一个有脑筋有本事的,待日后我们离开后,凤头沟的诸人,只怕还需要靠他提携。”
林筝在凤头沟生活时,也是知道张智成的,虽然没有多做接触,却也知道这是一个在村子里比较有本事的一个人,这会儿听了陈大松的话,就知道陈大松这一路上就在观察众人,心中已经选出有能力继续带领村人致富的人了。
林筝笑着说道:“大哥说的对,这出门在外跑商,用自家村里的人手,知根知底的自然是更好的。如此双方也得了方便。”
林筝和陈大松叙了一会儿话,守候在一边的陈多福已经有些坐不住了,他跃跃欲试的看着林筝,眼中有光芒闪烁着:“之前就听罗二两说你这处庄子风景好,我正想去附近走走呢。我看你们也别坐着了,这天气好、风景也好,我们干脆出去走走,有什么话,一边走一边说。”
眼睛往林筝后边一瞟,脸上闪过一丝失望,问道:“傲霜呢?怎么不见她?”
当初林筝前往陈国,是带着傲霜的,陈多福和傲霜相处的还算不错,原本想着能再见一面叙旧,谁知压根没看到人。
“她如今负责京城周报的事情,整天都是很忙碌的,你若是想见她,可能需要去报社寻她了。”林筝笑着说,傲霜原本就是陈啟垣手下的人,曾经就负责潜伏在京城,收集情报传递到陈国去,而报纸也和情报有些许类似,于是林筝就干脆让傲霜依霜姐妹发挥自身特长,去负责报纸事宜,并不需要她们在身边做些服侍人的事情。
陈多福闻言也无奈,打算下回再去找傲霜,不过提起报纸他忍不住声线微扬,用惊叹的语气说道:“那报纸我也看了,就是有些字还是认不明白。不过也不怕,茶楼里有说书先生专门负责读报纸,尤其是那些故事,听他们说书比自己看舒服多了!”
因为报纸主要是面对广大群众,虽说以会识字的读书人为主,可在遣词造句上,还是尽量避免生僻字,尤其是故事版面,词汇都很通俗,只要认得字,就不存在看不懂。
早在之前,陈啟垣就教导过陈大松和陈多福识字,可惜两个人在识字读书方面既没有天赋也没有兴趣,最后只寥寥认得一些常用的字罢了。
林筝听他说有些字不认得,不由得有些无奈的瞪了陈多福一眼,有心想说他几句,看着陈多福一脸讪笑,就知道是多说无益了。
不过等日后陈国时局稳定,陈啟垣为陈大松和陈多福谋得一官半职后,自然有时间和必要识字了。
许多东西哪怕你知道很有用,但是因为不需要,因此不会下功夫去学习,只有在需要时,才会深感遗憾,学习的动力也十足了,因此才有一句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