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承翰觉得额上爬过几条黑线。
因为不想公布婚姻关系,所以夏家人对外的态度都是别人说什么就笑笑,所以整个向阳镇的人都认为司承翰是夏云筝的男朋友……而已!
不过这点他早就知道了,他觉得冒汗的原因是,这位大妈都五十岁了吧?居然还追星?
朱芳云嘿嘿笑了,说:“嗯,阿翰对我们家云筝这么好,当然会陪她回来的。”
“啧啧啧,他们在一起也老长时间了吧?你不知道我小英快嫉妒死你们家云筝了!”大妈叹了一口气。
她家小女儿刚刚才十九不到二十岁,是lj乐团的粉丝,尤其哈司承翰,得知了夏云筝跟司承翰关系匪浅之后,那颗芳心啊,碎了一地!男神靠得这么近的说,居然已经有所属了。
朱芳云不以为然地说:“虽然是个名人吧,也不过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有什么特别的?我看哪,人好才是真的好!”
“看来,你对这未来女婿很满意!什么时候办喜酒呀?”大妈也是淳朴的人。
虽然她家小英天天都恨不能夏云筝被司承翰甩了,总说什么年龄差那么多不相配,站在粉丝的立场没办法给祝福。不过呢,大妈自己倒是觉得,人家自己觉得幸福就行了嘛。
她的话把朱芳云问倒了,“这个,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吧?”
反正女婿都已经领进门,办不办酒的无所谓。再说了,这要真的公布了他们的关系,只怕会引来更多麻烦吧?
说话间,菜都择好了,两位家庭妇女又开始说起其他事情,司承翰也就不再看,回过头一看,笑了。
“什么时候醒的?”司承翰转着轮椅往床边走去。
夏云筝正坐在床边上看着他,虽然意识还是有那么点不太清晰,不过神魂都已然归位。“你在看什么呢?”
这货早上起床总是很早的,现在的年轻人啊,难得有这样的。
司承翰探手过来摸了摸她的脸,说:“快洗脸去吧,一会儿妈该叫我们去吃早餐了。”
夏云筝点了点头,穿上拖鞋往浴室走去,走到一半又回过头来,说:“我看你住在这里很习惯。”
“嗯,乡镇地方空气好,污染比较少。而且民生味道特别浓,人情味比较好。”一个镇上大部分的人都是认得的,有什么事情互相关照着,不像大城市的人,住在对门的人都不认识。
这世上有种东西,是你用再多金钱都买不到的,那就是温情。
夏云筝笑了笑,说:“那以后有时间,就到这边来过周末好了。我都几个月没回来,过年前得经常回来才行。”
“我没有意见呀,你在哪儿,我就去哪儿!”司承翰回答得很自然。
夏云筝顿了一下,笑了。
你在哪儿,我就去哪儿。听起来真的很美很甜!
“妈,我们小区走路五分钟就有大型超市,什么东西买不到呀?你让我们装这一大篮子蔬菜?”
夏云筝看着朱芳云把打包好的蔬菜,还有杀好拔了毛的土鸡放上了她的车后箱,觉得很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