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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一个本可以不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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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崇焕没有让陈神医失望,异常果断的沿着作死的道路继续高歌猛进。袁督师作死的第三步,杀了一个人,这个人本可以不死,但是他还是在自己地盘上,面对袁崇焕举起的屠刀,束手就擒,引项就戮。
  
      左都督、挂印将军、领上方宝剑,皮岛总兵毛文龙。一品武将!
  
      “未君命是从!”这句话,毛文龙不是乱说的,这是拿命来做验证的一句话。
  
      毛文龙这个总兵,离任蓟辽督师都不太管他,不是不想管,而是太难管。皮岛的位置很偏,孤悬海外,只能走海路。东江镇这个地盘,是毛文龙从建州女真手里夺回来的,可以说从天启年开始,唯一夺回失地并力保不失的人,就是毛文龙了。
  
      在皮岛,想得到援助是很难的,所以在很长的时间内,毛文龙得自己想法子挣钱养家。因为这家伙不太用蓟辽督师操心他的钱粮,又能又事没事的上岸,在建州女真的屁股上不轻不重的踹几下。说实话,毛文龙取得的战果不算大,主动进攻的欲望也不会太强烈,但是他的存在确实客观上牵制了建奴的精力。
  
      “可用即用,不可用杀之不难。”这是袁崇焕对内阁辅臣钱龙锡说的话,这个杀之不难的对象,就是毛文龙。这句话其实很有意思,如果毛文龙正像《满文老档》内记录那样,跟皇太极达成了投降协定,那么袁崇焕还敢说这个话么?
  
      事实很明显袁崇焕清楚的知道,毛文龙没有反意。他就是想安心的在皮岛当他的土皇帝。所以才说“杀之不难。”就这个结论而言,袁崇焕没看错毛文龙。这句话,是崇祯元年7月说的。可见袁崇焕早就想做了毛文龙。
  
      为迫使素来不听蓟辽督师招呼的毛文龙就范,袁崇焕做了一个决定,凡运往皮岛的物资,都得现去一趟觉华岛,然后再转运。
  
      这一招打在了毛文龙的要害上,为啥?毛文龙是这么说的“此拦喉切我一刀,必定立死。”
  
      很简单,毛总兵的船队,兼职做点买卖。先去一趟觉华岛,这买卖这怎么做啊?毛文龙只好给皇帝诉苦,说自己过不下去了。朱由检的回答只有四个字:从长计议。
  
      好了,袁崇焕断了毛文龙的财路后,在毛文龙穷的揭不开锅之后,特批了白银十万两给毛文龙。这意思很明白了,“你得听话,不听话就弄死你丫的!”
  
      毛文龙明显误会了这个意思,认为还有的谈。那就谈呗,哪曾想袁崇焕的屠刀已经举起。
  
      张廷玉编写的明史里头,记录了多次毛文龙骚扰“我大清”的事迹,虽然在遣词造句上极尽鄙夷,但是却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毛文龙给“我大清”找了不少麻烦。而且这些麻烦都是奔着“我大清”的腚眼去的。这是“我大清”编写的《明史》都不得不承认并记录在案的犯罪事实,那么袁崇焕杀毛文龙的最初动机可以呼之欲出了。
  
      “我让你不听招呼!”就这么简单,这就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动机。所谓的12条罪状,就算能构成毛文龙的死罪,这个人杀不杀,也表示袁崇焕能决定的。因为毛文龙是一品大员,杀他是需要皇帝圣旨的。圣旨呢?袁崇焕没有!拿着尚方宝剑就说,皇帝给我权力了,我可以杀你。然后毛文龙就信了,在自己的地盘上,丝毫不做抵抗。
  
      毛文龙该不该死?客观的说,相比后来的祖大寿之流,毛文龙真是一个不合格的军阀。袁崇焕让他去商议,他就去了。袁崇焕说他有皇帝的同意,他就信了。看看人家祖大寿,皇帝招进京,理都不理,跑半路上被袁崇焕的书信招回来。
  
      袁崇焕先斩后奏,毛文龙被杀。就法理而言,死的不冤。就明末的那个破世道而言,毛文龙死的真心冤。他干的那点违法乱纪的事情,比起其他的军阀真是太不上台面了。不就是做点违法的买卖么?不就是不愿意被指挥去跟“我大清”玩命么?
  
      高举正义大旗的袁崇焕,以非法的手段杀了毛文龙。之所以说非法,是程序非法。
  
      这是平台召对之后,袁崇焕再次犯了“欺君之嫌”。如今仅仅是这两次,袁崇焕还不会被杀,不过这家伙很快就做了第三次“欺君之嫌”的事情。最后做一句很主观的总结:毛文龙死的冤不冤不重要,重点是袁崇焕的掌控欲和毛文龙自身没有叛变这个念头。如果非要有一个结论,那么我的回答是:特点历史条件下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