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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收购报社?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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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时间,林诚依然坐镇香江指挥陈慧仪沽空东南亚货币,这次林诚分散出击,不再只是单单沽空泰铢,而是重点沽空印尼盾和菲律宾比索,就连新加坡元也没有放过,由于林诚进场资本越发雄厚,他在短短半个月内就进账五亿美金,资金账户高达骇人听闻的六亿美元。
  消息传出,林诚再度成为香江风云人物,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他的财富以及他那无比精准的眼光,林诚“神奇小子”的名号在香江人尽皆知,连街坊妇孺都知道他的名声。
  只是相对于外界的纷纷扰扰,林诚却一直待在酒店里当个修仙的宅男,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把书来写。
  没错,此时的林诚正在进行他那无耻的剽窃大业!
  《明朝那些事儿》早在七月份林诚就开始动笔了,由于此书给林诚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再加上他以金钱开路,挖角金老爷子,从《明报》报社雇佣了两个文笔极佳的专栏作者帮他润笔,结果他只花了一个月就把这本86万字的煌煌巨著写完了。
  霍文希这时也看到了林诚写的小说完本文稿,乍一看下就觉得非常有意思,不自觉的念了起来:
  “我们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
  职业:皇帝
  家庭出身:(至少三代)贫农
  生卒:1328-1398
  最喜欢的颜色:黄色(这个好像没得选)
  社会关系:父亲:朱五四农民
  母亲:陈氏农民(不好意思,史书中好像没有她的名字)
  座右铭:你的就是还是我的……”
  只看了几个章节,霍文希就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道:“林诚你写得也太恶搞了吧,我怎么感觉你这书有毒啊,就像周星星那种无厘头一样。”
  林诚放下码字的笔,回头答道:“我这书不仅仅是恶搞,书中内容大部分都是基于史实的,只有一小部分才是野史记录以及本人夹带的私货。你就看着吧,我只凭这本书就能一书封神,成为闻名全国的大作家!”
  “你还真会吹牛,哪有人像你这样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霍文希笑了笑,似乎不以为意,可心底里却觉得林诚说得至少有三分真,这书文字虽然浅显恶搞,可内容一对照正史,还真是没毛病呢!
  “不信?那咱们走着瞧!”林诚一副你有眼不识金镶玉的模样。
  霍文希懒得理会林诚,她已经被《明朝那些事儿》给吸引住了,细读之下,霍文希觉得《明朝那些事儿》文笔浅显生动,内容老辣精炼、悬念精彩迭出,把明朝枯燥乏味的正史给写活了,既忠于历史又诙谐幽默,即使是小众的历史小说也写得很好看,认为这是一部极具商业价值的小说。
  废话!《明朝那些事儿》前世就已经证明了它的巨大价值了,林诚把它抄袭出来自然对它未来的火爆非常有信心,只不过《明朝那些事儿》是在互联网上兴盛起来的,而如今互联网正是方兴未艾的时候,《明朝那些事儿》看来只能走实体出版之路了。
  可林诚又想到他以前看的重生小说主角都是从报纸杂志上连载发表小说的,而且香江的传媒业又如此发达,也许可以自己去报社投稿试试呢。
  “文姐,你说我这本小说是去《明报》投稿还是去其他报纸投稿好呀?《明报》虽然平台最好,可金老爷子为人却太过吝啬了,我怕他给我开出的稿费会太低。”林诚向霍文希询问道。
  不料霍文希却没有回答他,反而以一种看傻子的目光盯着林诚,直盯得林诚发毛。
  “怎么了?”林诚满脑子浆糊问道。
  “我说林诚,你现在都是身家五十亿的大富豪了,怎么还给报纸投稿赚稿费呀?你还不如自己买下一家报社呢!”霍文希叫道。
  “啪!”林诚狠狠的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恍然大悟道:“我真是傻逼啊!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其实这怪不得林诚脑子不灵光,委实是他做小人物太久太久了,导致他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还是习惯以小人物的视角去思考,并未养成大人物的思维。
  霍文希的提醒犹如醍醐灌顶,一下就把林诚给点醒了,只是他对香江的报纸传媒只知道《明报》、《大公报》、《东方日报》以及汉奸报纸《苹果日报》,这些大报背后都有身家巨亿的富豪做靠山,林诚想收购这些报纸无疑是痴人说梦。
  既然收购大报纸没有可能,林诚的目光只能投向中小报社,只是林诚对香江的中小报社一无所知,倒是让他有些头疼了。